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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轻工业学院委托,就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供应商,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及编号
1.1 项目名称:郑州轻工业学院灭火器材维护保养
1.2 采购编号:豫财竞谈-2018-1228
二、项目简要说明
2.1 采购内容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及《河南省消防条例》关于《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》GB50444-2008标准要求,对我校两校区(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)、禹州实习实训基地、教学区、家属区、学生宿舍生活园区消防灭火器材进行维护和购销,确保消防灭火器材能够使用,符合国家建筑消防器材维护配置相关要求,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。
2.2 服务期:合同服务期限3年
2.3 采购预算价:******元
三、谈判信息
谈判日期:2018年12月07日
谈判地点: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评标室(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 A 座)
谈判小组:袁方立,杨爱珍,李林坡
四、成交信息
成交人:河南泰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
成交金额:640000.00元
成交人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7号16层
服务期:合同服务期限3年
五、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
本项目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》上同期发布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郑州轻工业学院
地 址:郑州市东风路5号
联 系 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******
代理机构: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郑东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26室
联 系 人:姚先生
电 话:******
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【2003】857号文件规定标准,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金额:人民币9600.00元。
本项目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,各有关供应商对中标(成交)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--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规定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(格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)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招标文件(二次)-副本.pdf |